事故屋(凶宅)Accident house
簡述:亦可稱為凶宅,指房屋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,使住戶產生畏懼、有所忌諱。
1.內政部對事故屋的判斷標準為: 賣方持有房產時,專有部分(主建物或附屬建物)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,且陳屍在專有部分;或在專有部分有致死行為。
2. 依據社會風俗民情,大眾對事故屋多存有嫌惡、恐懼心理,故事故屋進行出售時,售價通常會低於市場行情。 賣方或房仲業者負有告知的義務,如果為詳實告知,買方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。
3. 民眾在購屋前宜多方打聽大樓管理員、鄰居、鄰里長等。
–
< 本圖文由賣厝阿明知識+ 授權轉載 >
賣厝阿明官網 http://www.54aming.com/
賣厝阿明知識+ 粉專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54aming2015/